为聋哑人辩护----指控抢劫罪,成功辩为敲诈勒索罪
2006年6月,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聋哑人抢劫犯罪案件时指派魏英武律师为该共同抢劫犯罪团伙的主犯杨志强的辩护人。
面对没有辩护费用的指定辩护,本人不仅没有拒绝,反而投入比一般的刑事案件还要多的工作精力,因为我所面对的是一场没有声音的辩护,所有的被告人均是又聋又哑,这和我以前的所有刑事案件都不同。为了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本人走访了主犯杨志强的家属,请教了桃源县聋哑学校的资深教师,在短时间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手语,并利用该简单手语,取得了杨志强的信任,使其放松了不应有的警惕,达到了辩护律师与当事人心往一起想,劲很往一起使的最佳状态。
最后,本人在全面研究全案的证据的基础上,运用自己娴熟的辩护技巧,终于使得合议庭采纳了本人关于本案的定性观点,即本案不属于抢劫,而仅为敲诈勒索!
法院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主犯杨志强拘役六个月,判决下达的第二天,杨志强便走出了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