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堂妹汪春燕. 妹妹只有3岁左右的时候 她妈妈跟的别人跑了 直到
现在都没有回家 过年的时候 妹妹的妈妈才买点衣服给妹妹 妹妹的妈妈
现在在浙江省 她妈妈从来都没有给过抚养费 都是妹妹的奶奶和爷爷 还
有爸爸抚养的 他爸爸精神有问题 可以说有点不正常吧 说来说去妹妹
15岁了 都是奶奶和爷爷一手带大的 小时候妹妹的外婆外公从来都不来
家里看妹妹 直到妹妹长大了 才来看妹妹 有时给点钱 现在还要接妹妹
在他们家过年 妹妹的爸爸 奶奶 爷爷很生气 不想妹妹在她外婆家里过
年 怕有一天她的外婆把妹妹骗到她妈妈那里去 不让妹妹回家看爸爸 奶
奶爷爷 那妹妹的爸爸 奶奶爷爷的努力不是白费了吗 我也很生气 妹
妹小的时候就不理她 现在长大了就来找妹妹 这算是人吗 算是妹妹的外
婆吗 所以妹妹的家人想起诉 让妹妹不能和他们相见 请问这样符
合中国法吗